拐卖儿童,是超过谋杀的罪恶!
在当代中国,人口买卖是一门浸泡在人性污水中的荒谬生意。
最近有网友扒出《今日说法》里一个惨绝人寰、情节曲折离奇的拐卖案。
1994年,时年7岁的赵永勇(现名徐扬)和弟弟跟着妈妈出门逛街,结果俩兄弟被人贩子盯上。
最残忍的是,人贩子还直接把孩子的妈妈刺死,好奇跑进屋子的两个孩子,都亲眼目睹了母亲被人杀害的画面。
何其残忍!
但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群人,为了蝇头小利丧尽天良,不仅偷拐孩子,还要杀母夺子,造成无数个家庭的永久伤痕……他们就是人贩子。
今天,我们的“刑侦系列”就来讲讲那些触目惊心的儿童拐卖案。
目睹母亲被杀的小兄弟最后都怎样了?
目睹了母亲被杀的两兄弟,没有逃过被拐卖的命运。
他们被人贩子关到楼下的房间,之后被带到福建莆田卖给当地的农户。
买下赵永勇的徐金池家里很穷,赵永勇到了他家后,农活家务都要干,一不小心还会遭遇徐金池的殴打。
但是赵永勇始终记着自己的身世,还一直用写日记的方式来防止自己忘记过去。
日记里满满的都是“我想回家”
这种坚持一直到他成年后,打工也不忘寻找家乡。
当时年纪太小,赵永勇不记得自己父母的名字和地址,最后还是靠着是四川菜折耳根和腊肠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经常吃,开始往四川寻找……
经过了一波三折,赵永勇终于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亲,还指认了当年杀害母亲的凶手,终于沉冤得雪。
当年父亲以为他们是母子三人离家出走了……
而且这位机智的哥哥还找到了弟弟赵永宽,兄弟俩一起回家见了父亲。
这个结局,听起来令人欣慰对不对?哥哥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生父和弟弟,还找到了杀害生母的凶手。
但其实,他的人生路已经全盘被改写了。
母亲被杀给他留下了终生阴影,让他变得压抑
他的父亲早年觉得寻人无望,早已再婚,新家没有两兄弟的位置;而弟弟因为成长的家庭对他一直不错,不愿意改变自己的生活。
弟弟对母亲被害的片段早已记忆模糊……也可能是不想记起
而且父亲再娶的后母还嫌弃兄弟俩回来后,给家里带来了晦气。
所以赵永勇找到了家人,可自己还是孤身一人。
如果没人贩子,也许他们一家人现在正在过着平淡而幸福的小日子。
如果没有被拐卖,他们的人生会是怎样……
和赵永勇一样,苏嘉铭也是小时候被拐卖,长大以后寻亲,却发现“家”已经回不去了。
当年养家收养苏嘉铭的情况有点复杂,奶奶看孩子有点可怜,以一万五的价钱买下来,送到大女婿家,因为调皮而遭“退货”,奶奶只好让大儿子养着。
结果养母生了男孩之后,就很少和苏嘉铭有交流,苏嘉铭基本是在爷爷奶奶陪伴下长大的。
和养母形同陌路,他的弟弟妹妹也几乎没有叫过他哥哥
为此苏嘉铭变得叛逆,早早辍学,沉迷游戏机。
只有收养他的爷爷奶奶对他好,但是两个老人的陪伴弥补不了苏嘉铭缺失的父母爱
这种变得叛逆的情况经常在被拐儿童身上发生,《夜线》另一期节目主人公叶锋强也是因为想找生父母而变得叛逆,十三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。
养父只能在电话采访里劝他:不要喝那么多酒……
在志愿者的协助下,苏嘉铭找到了生母,同时得到一个坏消息:生父已经去世,生母早已组织了新家庭。
找到了生母,苏嘉铭和新家庭磨合得并不好,他不习惯新家的饮食口味;而生母对儿子没有读书感到很失望,吐槽儿子很懒,连“人都不会做”。
来自亲妈的吐槽
而养父这边直接把户口撤销了,截断了苏嘉铭回收养家庭的退路。
所以在苏嘉铭看来,左右都不是家,他找到了生母,可依然是无家可归的孩子。
而如果是被条件特别好的家庭收养了呢?
《寻情记》节目主人公吴少鹏,就是因为被福建开金行的家庭收养,成了“富二代”。
从小没干过活,各种家务都是养母包办,一家人对他非常好
只是小时候被拐卖的记忆让他很好奇,总想试试寻亲,没想到真的在志愿者协助下找到了亲生父母。
生父母是普通家庭,为了找小孩也是备受煎熬了很多年
结果问题来了,生母要求儿子留在身边,永不分离,并且要他在当地娶媳妇。
但养父母也希望孩子回去继承生意。
面对生母的嚎啕大哭,吴少鹏完全无法做出抉择。在他看来,找到生父母就可以在两家之间来往了,而生母非常介意要和人“共享”儿子。
两家的其他孩子都是女儿,所以吴少鹏是两家唯一的独子……其实从这个孩子的态度已经可以猜测出来,他极大可能会回到养父母身边
类似的情况在26岁的阿辉身上也发生了,阿辉三岁时被拐卖,他的父母找了他23年,终于在警方的帮助下找到了他。
但养父母的家庭对他很好,阿辉自己也不相信自己是被拐卖过的,尽管最后与亲生父母相认了,他也同样无法面对抚养了自己二十三年的养父母一家……
这一切,就像吴少鹏姐姐感慨的:时间已经无法倒回去了。
人找到了但已经不是原来“亲如一家”的感觉……
要不是被拐卖,他们的人生也许完全不一样。
相信妈妈亲自抚养孩子的话,一定不会让苏嘉铭年纪轻轻就不读书了
一篇篇百字“寻子启示”背后,
是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
如今,对于各种寥寥百字的“寻自启示”我们都不陌生。
从A4纸到纸质刊物的一个角落,从微博到朋友圈的扩散求助,每一个“启示”背后,都有一个为了寻找丢失孩子而濒临破碎的家庭。
国家一直在努力解救被拐儿童,而有的孩子却再也找不回自己的家了
在无数令人心碎的离散故事中,有一些故事还特别悲哀。
2014年,梁月和丈夫李山过年时发生了一些争吵,就带着儿子欢欢去了云南母亲家。
梁月跟母亲一起去河南散散心,打算把孩子寄养给别人家一段时间。于是她找到在河南的远方亲戚刘铁,让刘铁帮忙找户人家。
但孩子刚送去几天,梁月就想孩子了。
而刘铁却一直不让她见孩子,还托人转交了一万块钱给梁月,随后便失去联系。
意识到事情不对的梁月立马报了警,但是警方找刘铁问话时,他坚持说是梁月精神有问题要陷害自己,他根本没见过孩子。
为了找回孩子,梁月交代了更多的细节。我们这才知道,原来作为母亲的梁月,也曾是拐卖的受害者。
梁月14岁时被人骗出去打工,被人贩子卖给了河南的一个农民当老婆。
梁月当时的丈夫对她并不好,时不时就实施家暴。梁月给当时的丈夫生了两个孩子之后有了行动自由,于是借着打工的机会逃出了那个地方。
这次回河南,就是想看看自己以前生的两个孩子。
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,但梁月至今仍没有从这段阴影里彻底走出来。她害怕自己的孩子被拐卖,会经历和自己一样的噩梦。
警方通过梁月提供的很多细节,初步认定刘铁把梁月送来“寄养”的孩子给卖了,但此时刘铁已经失踪了。
再找到刘铁已经是两年后,这时的他也终于承认,当初是误以为梁月不想要孩子了,就联系中间人6万块钱把孩子卖了,他托人给梁月的一万块钱,是其中的一份。
由于买家是中间人找的,刘铁并不知道孩子被卖给了谁
再经过一段漫长时间的寻找,警方终于发现了一个叫亮亮的孩子,相貌特征和梁月丢失的孩子十分相符。
欢欢很可能是在到了新家庭后被改名为“亮亮”
当警察赶到这户人家时,亮亮的“妈妈”听说警察在找这个孩子,已经带着亮亮跑到外地去了。
不过幸好养母还有良知,第二天自己带着孩子投案。
亮亮正是梁月丢失的儿子欢欢。在派出所,养母交代了“买”欢欢的起因经过。
养母其实还有一个亲生女儿,之所以会买孩子是因为生不出男孩在村里会被人骂绝户头,会被人看不起。
重男轻女很可怕
欢欢到了养父母家,得到了全家人的疼爱。因为年纪小,完全忘记了梁月才是亲生母亲这件事。
在和亲生母亲梁月见面时,还哭喊着不愿离开养母的家庭。
养母非法购买了欢欢固然不对,法律也让她得到应有的惩罚。但对两年来当亲生儿子养的欢欢,割舍不了的感情却无法被填补。
而亲生母亲梁月这边,除了孩子不认自己的心痛,更多的是对自己行为的愧疚与自责。
欢欢被拐卖的时间不长,回来时也年岁尚小,很快生活就回到了正轨
同样有着被拐卖经历的,还有被拐儿童杨博的爷爷杨喜来。
杨喜来小时候曾被人卖掉,而且买家生了孩子之后,直接把杨喜来打出了家门。
所以5岁的孙子被拐,杨喜来非常心痛,他一路讨饭、睡桥洞、帮人磨剪子,只为寻找孙子。
没想到24年后得知孙子杨博的消息,是他犯了绑架罪被判刑十六年。
杨博要到2029年才能出狱,而杨喜来如今已是89岁高龄,老人家要活到百岁,才能亲眼看到孙子出狱……
真是大写的悲哀。
而有些丧尽天良的人,失去孩子已经够痛苦了,还把罪恶黑手再伸向受害者。
宝骥的姐姐宝琪因为孩子被人偷了精神失常。
这部是《法制编辑部》根据真事拍的情景剧
在外面看到孩子,不管是谁家的孩子都会冲上去抱住。
但是弟弟宝骥私下就是一个人贩子,跟着团伙在各个村里偷孩子。
知道宝琪这个病后,宝骥的同伙就把姐姐也拉进了团伙里,想用姐姐的病为自己犯罪寻求便利……真是丧尽天良。
失去孩子的姐姐已经够痛苦了,可她还要成为人贩子偷孩子的“工具”,为罪恶助攻……
都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。
为了利益拐卖儿童的人贩子,让无数家庭支离破碎;而为了自己,“买孩子”来养的那些家庭,又剥夺了多少家庭的幸福。
“买孩子”的人还保留着自己最后一份“善”与“良知”。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后,大都会意识到对孩子原生家庭造成的创伤,因此更加愧疚,从道德上自我谴责而完成精神的救赎。
而那些该下地狱的可恶的人贩子,却在不断刷新“无耻”的下限。
人贩子的肮脏行为,显然已经可以算是“超越谋杀的罪恶”了。
E姐结语:
不知道闺蜜们有没有看过电影《亲爱的》。它所讲的故事,有上面所有案例的影子。
影片里有为了找孩子而辞职,日思夜想的父母。
有为了找孩子而装疯,仅仅是想让自己坚持下去,相信总会找到孩子的父母。
还有希望被时间渐渐磨灭,万不得已而选择再生一个孩子的父母……
而其实,当她选择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时候,在当时的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下,等于间接承认了第一个孩子的死亡。
而小男孩田鹏被拐的故事尤为戳心。
田鹏的生父田文军和生母鲁晓娟,从孩子丢失第一天起便心焦如焚,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寻子消息。
也和所有慌不择路的家长一样,为了寻找孩子的蛛丝马迹而被耍、被骗甚至被逼上绝路。
比一些家庭幸运的是,田文军和鲁晓娟三年之后终于找到了田鹏;然而田鹏已经对他亲生父母失去印象,把他们当成了掠夺自己幸福生活的“坏人”。
事实是,田鹏的养母李红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收养了养父拐来的田鹏。
同样被李红琴收养的,还有个曾经是弃婴的女孩吉芳。
田鹏被亲生父母找回之后,因为“非法领养”,吉芳被送到了福利院,院方准备让吉芳彻底与李红琴断绝联系。
这对于尚且年幼的吉芳来说,无疑是把她的母亲硬生生从生活里剥离。
最无辜的小孩子,往往是受到创伤最大的角色……
而真心实意对两个孩子好的养母李红琴,更是遭受着精神与身体的双重折磨。
一边是“失去”了两个孩子的母亲,明明知道孩子在哪里,却因为“不合法”而无法与其中任意一个延续亲子关系。
另一边,又因为是“人贩子的老婆”而像过街老鼠一样,受到所有人的唾骂。
《亲爱的》不是为了煽情凭空捏造出来的故事,它不仅真实发生过,而且也正发生在世界的每一个地方。
李红琴的人物原型高永侠和住在福利院的“女儿”粤粤。高永侠把丈夫“偷来”和“捡来”的一双儿女视如己出抚养了6年。除了最后“没有生育能力”的李红琴怀孕的前因后果,故事的其他内容,几乎和人物原型的经历一模一样。
其实,如果关注过法制节目中妇女儿童的“售价”,你会发现女婴“只需”数千元人民币,男婴才能上万。这个数额还不是人贩子独占的,他们的“产业链”中,拐卖的、运输的,最终售卖的都是不同地区的不同人。
卖一个孩子,可能负责运输的人才得数百元,而且这个生意要“走起量”来也不现实,光想想就令人发指。
泯灭人性,造成家庭的永痕创伤,毁掉孩子和妇女的一生……只为了牟利,但这个经济利益低到荒谬可笑。
而这种罪恶的土壤,是糟粕的思想。
民众在观念里觉得,自己没有男孩,用什么手段得到一个都是合乎情理的。民众也在观念里觉得,娶不到媳妇,买一个没什么毛病。
所以“最美乡村教师”郜艳敏的故事,很多时候只被截取了所谓大爱无疆的部分。
所以会发生整个村子为了买媳妇对抗警察的事件。因为他们觉得这些事是合理的,至少是“合情”的。
甚至,一部分人贩子面对警察和镜头,觉得自己贩卖女人和孩子,满足村民的愿望是“做善事”。
这也是最难的地方——推动这些糟粕思想的消亡。
如果说有什么捷径,那大概就是暴力机关强制力存在的意义。
入刑以矫枉,重典以求正。
这不是法律的内在需求,它的合理性在于对民众思想转变的作用。
如果对买卖双方的行为都能够做到顶格处罚,而不是像过去二十年普遍存在的那样,对买主教育了事,撕裂家庭与人心的悲剧会少太多。
最后,E姐的法律专业小助手二大仙来为大家科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里的拐卖儿童罪条例:
收养孩子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条例,不要一不小心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。
作为监护人,家长也要时时刻刻看好孩子,不要因为一时疏忽,遗憾一辈子。
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小天使,愿每一位小天使都能在父母的陪伴下,健康快乐、幸福地成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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